公文轩见右师(1)而惊曰:“是何人也?恶乎介也(2)?天与?其人与?”曰:“天也,非人也。天之生是使独也,人之貌有与也。以是知其天也,非人也。”
泽雉十步一啄,百步一饮,不蕲畜乎樊中。神虽王,不善也。
老聃(3)死,秦失(4)吊之,三号而出。弟子曰:“非夫子之友邪?”曰:“然。”“然则吊焉若此可乎?”曰:“然。始也吾以为其人也,而今非也,向吾入而吊焉,有老者哭之,如哭其子;少者哭之,如哭其母。彼其所以会之,必有不蕲言而言,不蕲哭而哭者,是遁天倍情,忘其所受,古者谓之遁天之刑。适来,夫子时也;适去,夫子顺也,安时而处顺,哀乐不能入也,古者谓是帝之县解(5)。”
指穷于为薪(6),火传也,不知其尽也。

【注释】
 
(1)公文轩见右师:公文轩,姓公文,名轩。右师,字职名,借指任职之人。二人都是宋人。
(2)介:《方言》:特也,单足。
(3)老聃〔dān〕:即老子,姓李名耳,字聃。
(4)秦失:有道之士,老子的朋友。
(5)帝之县解:天然的束缚解开了。帝,指天。县通“悬”,系吊。
(6)指穷于为薪:指通“脂”,蜡脂。薪,此指烛。
 
【翻译】
 
公文轩见到右师十分惊讶,问道:“这是什么样的人啊?何以只有一只脚,是天生如此?还是人事按成的呢?”右师回答说:“是天生的,不是人为原因。他天生就是单足,人的形貌由上天赋予的,由此我明白他是天生的,不是人为的。
 
”泽畔的野鸡十步一啄食,百步一喝水,它并不希望被畜养在樊笼之中。精力虽然旺盛,可并不舒服啊。
 
老聃死了,秦失去吊唁他,号哭三声就出来了,学生就问道:“你不是先生的朋友吗?”秦失回答:“是的。”学生又问道:“那么这样的吊唁形式对吗?”秦失答道:“对的。起初我认为他是普通人,可是我现在并不如此看。刚才我进去吊唁时,有老年人在哭他,就像哭自己的儿子一样;有少年人在哭他,就像哭自己的母亲一样。他们之所以聚焦在这里,肯定有不愿吊唁却吊唁哭泣的情况。这可是失去天性违背真情的,丧失掉自己所禀受的本性,古时候把这个叫做伤天害理的刑罚。当来时,先生应时而来;当去时,先生顺天而去,安于时运,顺应天然,悲哀欢乐的感情是不能进入其中的,古时候把这个叫做解除了天然的束缚。
 
”蜡脂给烛薪燃尽了,可是火还在延续,从不知道它会终结啊。

元芳,你怎么看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