庄子

《庄子》是一部道家经典著作,由战国中期的庄周及其门徒后学所共著,到了汉代以后,被尊称为《南华经》,且封庄子为“南华真人”。《庄子》与《老子》、《周易》合称为“三玄”。
子綦有八子,陈诸前,召九方甄曰:“为我相吾子,孰为祥。”九方曰:“梱也为祥。”子綦瞿然喜曰:“奚若?”曰:“梱也,将与国君同食以终其身。”子綦索然出涕曰:“吾子何为以至于是极也?”九方曰:“夫与国君同食,泽及三族,而况父母乎!今夫子闻之而泣,是御福也。子则祥矣,父则不祥。”子綦曰:“汝何足以识之。而梱祥邪?尽于酒肉,入于鼻口矣,而何足以知其所自来!吾未尝为牧而牂生于奥,未尝好田而鹑生于穾,若勿怪,何邪?吾所与吾子游者,游于天地,吾与之邀乐于天,吾与之邀食于地。吾不与之为事,不与之为谋,不与之为怪。吾与之乘天地之诚而不以物与之相撄,吾与之一委蛇而不与之为事所宜。今也然有世俗之偿焉?凡有怪征者必有怪行。殆乎!非我与吾子之罪,几天与之也!吾是以泣也。”无几何而使梱之于燕,盗得之于道,全而鬻之则难,不若刖之则易。于是乎刖而鬻之于齐,适当渠公之街,然身食肉而终。
子綦(1)有八子,陈(2)诸前,召九方歅(3)曰:“为我相吾子,孰为祥?”九方歅曰:“梱(4)也为祥。”子綦瞿然(5)喜,曰:“奚若(6)?”曰:“梱也将与国君同食,以终其身。”子綦索然(7)出涕曰:“吾子何以至于是极也?”九方歅曰:“夫与国君同食,泽及三族(8),而况于父母乎!今夫子闻之而泣,是御(9)福也。子则祥矣,父则不祥。”子綦曰:“歅,汝何足以识之!而梱祥邪?尽于酒肉,入于鼻口矣,而何足以知其所自来!吾未尝为牧(10),而牂(11)生于奥,未尝好田而鹑生于宎(12),若勿怪,何邪?吾所与子游者,游于天地。吾与之邀(13)乐于天,吾与之邀食于地。吾不与之为事,不与之为谋,不与之为怪。吾与之乘天地之诚而不以物与之相撄(14),斯不为也。吾与之一委蛇(15)而不与之为事所宜。今也然有世俗之偿焉?凡有怪征者,必有怪行。殆乎!非我与吾子之罪,几天与之也!吾是以泣也。”无几何而使梱之于燕,盗得之于道,全而鬻(16)之则难,不若刖之则易,于是乎刖而鬻之于齐,适当渠公之街(17),然身食肉而终。
【注释】
 
(1)子綦:即南伯子綦。这里是承上文南郭子綦说的。
(2)陈:排列站着,列队站着。
(3)九方歅〔yīn〕:人名,伯乐的弟子,善于相面。《淮南子》作九方埋或九方皋。
(4)梱:人名,子綦的儿子名梱。
(5)瞿然:惊喜的样子,兴奋的样子。
(6)奚:怎么。奚若:何如,为何。
(7)索然:空尽的样子,承前文瞿然而来,惊喜空尽。解作黯然亦通。
(8)三族:父族、母族、妻族。
(9)御:抵制,拒绝。
(10)牧:放牧,畜牧。
(11)牂:母羊。奥:屋的西南角。
(12)田:狩猎。宎〔yāo〕:屋的东南角。
(13)邀:要求。
(14)相撄:相搅扰。
(15)委蛇:随顺。
(16)鬻:卖。
(17)渠公之街:街名。
 
【翻译】
 
子綦有八个儿子,列队在面前,邀请九方歅说:“给我儿子相面,谁有福?”九方歅说:“梱有福。”子綦惊喜地说:“何以如此呢?”九方歅说:“梱将会和国君同饮食,以至于终身。”子綦喜色空尽,流出眼泪,说:“我的儿子为什么达到这种程度呢?”九方歅曰:“和国君同饮食,恩泽到三族,何况父母呢!现在先生听到此事便哭泣,这是抵制福分。儿子有福,父亲却没有福。”子綦说:“歅!你怎么知道,梱真有福吗?只是酒肉到口鼻而已,你怎么知道他的由来呢?我没有放牧而西南屋角却生出羊,没有狩猎而东南屋角却生出鹌鹑,从不觉得奇怪,为什么?我与他邀游的,是游于天地。我要求与他同乐于天,我要求与他同求食于地;我不和他追求事业,我不和他同谋共虑,不和他标新立异。我和他顺着天地的实情,而不使他和外物相搅扰;我和他顺随自然,而不使他滞心于事之所宜。现在,却有了世俗的报偿!凡是有奇怪征兆的,一定有奇怪的行为,危险啊!这不是我和儿子的罪过,是天给他的。我因此才哭泣的。”没有多久,捆被派到燕国去,强盗在途中捉到他,手足齐全拿去卖的话很难,不如砍断了脚去卖容易,于是把他的脚砍掉后卖到齐国,正好被渠公任为门正,不过倒是肉食终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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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没有评论,快来抢沙发吧! 扁石和丁 评论 子綦有八子,陈诸前:故事是个好故事,不过这样编排子綦不好。子綦说,我都这么有道之人了还在意占卜定吉凶,还弄得一下瞿然喜一下索然出涕这么一惊一乍的,我丢不起这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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